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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堰一黑车违法拉客,司机拒不配合被罚
2021年06月20日 20:51   浏览:102   来源:堰十三

为进一步净化道路运输市场环境,保障群众出行安全,十堰市道路交通执法支队始终保持打击非法营运行为的高压态势。在执法过程中,时常出现从事非法营运司机心存侥幸、拒不配合,试图逃避执法检查的现象,但在铁证面前,非法营运行为最终将被依法严惩。1.png

6月19日,市道路交通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在火车站北广场周边开展巡查执法时,发现一辆形迹可疑的轿车在北广场上下客区域招揽乘客,随即上前亮明身份进行检查。经询问,得知车上乘客通过“滴滴打车”软件约到鄂C3673*小型轿车,搭载他们从火车站北广场到白浪皇冠酒店。乘客还向执法人员出示了此次行程及叫车支付记录。乘客下车后,该车驾驶员党某却始终坐在车内,拒不下车接受调查,并声称“我带客收点钱是为‘人民服务’,我通过“滴滴平台”接单,我咋违法了!”

执法人员当即报警,由公安机关介入处理。人民路派出所民警迅速到达现场,经过近3个小时的耐心劝导和普法教育后,党某仍然不愿意下车。最终民警采取强制措施将党某带至派出所进一步调查处理,交通执法人员依法对该车进行了暂扣。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》,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,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,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,不得阻挠。因司机党某拒不配合执法检查,公安机关将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依法处理。随后,市道路交通执法支队将根据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》,对司机党某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,党某可谓得不偿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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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道路交通执法支队在日常执法过程中发现,不少乘客因贪图车费便宜和方便,选择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出行,却不知从事非法营运人员为了降低营运成本,大多使用报废车或经过改装、拼装的老旧车辆进行营运,驾驶员也未经过从业培训,发生事故时保险公司并不赔付,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。请广大市民提高安全防范意识,自觉拒乘“黑车”、抵制“黑车”。

请广大驾驶员不要贪图小利、心存侥幸从事非法营运,更不要为逃避执法检查采取抗拒行为。市道路交通执法支队全天候开展打非治违工作,定期对“黑车”等严重违规行为进行曝光,并抄送社会信用平台、保险机构。涉及公职人员的将同时抄告其所在单位及纪检监察部门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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